10.3969/j.issn.0529-1445.2016.02.024
牢牢掌握首都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全市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北京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北京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讨论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首都、意识形态工作、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细则、党组、各级党委、北京市、中共中央、实施办法、讨论稿、办公厅、通知
D26;D25
2016-04-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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