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29-1445.2015.11.018
恩格斯关于俄国社会发展一般途径和特殊途径的论述
俄国农民公社评判01<br> 俄国农民公社的土地所有制,“即土地公有是一种在原始时代曾经盛行于德意志人、克尔特人、印度人,总而言之曾经盛行于一切印欧民族中的占有形式,这种占有形式,在印度至今还存在,在爱尔兰和苏格兰,只是不久前才遭到暴力压制,在德国,甚至现在在一些地方还能见到;这是一种衰亡中的占有形式,它实际上是所有民族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的共同现象”。
恩格斯、俄国社会发展、一般途径、土地所有制、原始时代、印度、农民、民族、公社、德意志人、土地公、苏格兰、爱尔兰、德国、暴力
A81;G81
2015-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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