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29-1445.2014.08.011
事业单位“去行政化”改革三役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明确将事业单位“去行政化”列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社会事业管理创新的改革重点,并对其实施的紧迫性予以了强调。
事业单位、去行政化、政府职能转变、八届三中全会、主管部门、逐步取消、政府购买、行政级别、深化改革、社会事业、科研院所、管理创新、改革重点、分类改革、服务力、医院、学校、公共
D92;C91
2014-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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