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29-1445.2004.03.012
与时俱进话修宪
@@ 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对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中的积极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提出了"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十四项建议".该建议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并准备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宪法修正案的名义向即将召开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交通过.宪法是确立国家权力与国家权力、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以及公民权利与公民权利之间关系的根本法律.宪法一经制定以后,依据宪法所建立起来的各种宪法关系就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的规定,维护宪法的法律权威.那么,为什么要修宪?怎么理解修宪?
与时俱进、宪法修正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家权力、公民权利、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党中央领导集体、党的十六大精神、社会主义法制、遵守宪法、修宪、修改宪法、宪法关系、积极作用、法律权威、稳定性、组织、维护、讨论
D92;D90
2011-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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