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795.2001.09.045
浅谈食品样品抽检与送检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1存在的问题
1.1将送检样品视为抽检样品
食品新产品审批,发卫生许可证,日常卫生监督等所需检验的样品,应该由相应的食品卫生监督专业技术人员或在化验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据有关的要求,标准进行采样.
食品样品、抽检、送检、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卫生监督、卫生许可证、新产品、化验室、审批、采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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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2(食品工业)
2004-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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