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五项有效措施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地方政府债务压力的历史溯源
1994年分税制改革实施以来,我国逐渐形成了“上收财权、下放事权”的财政管理体制.地方财权的上收大幅增加了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为中央“集中力量办大事”奠定了坚实的财务基础.然而,随着地区城镇化的推进分税制改革造成的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不匹配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2014年,全国人大修订出台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新《预算法》”)前,地方政府不具备直接举债权限,只能通过中央政府代为举债,其规模十分有限.为缓解资金压力,地方政府不得不寻求财政收入(主要为税收)之外的筹资渠道,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应运而生.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1828301
2019-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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