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路径和机制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近年来,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快速发展,在促进农业现代化方面发挥着积极的引领作用,同时在防范应对自然灾害、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方面面临新的挑战.保险作为一种社会化、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可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覆盖全流程、全要素的保险保障,弥补融资信用短板、化解市场交易风险、管理农机设备风险以及完善人身保险保障,对于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保险服务、建设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保险保障、农业现代化、自然灾害、转移机制、引领作用、一号文件、信用风险、市场交易、融资信用、农机设备、服务主体、防范应对、市场化、社会化、全要素
F84;F8
2016-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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