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国务院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12月20日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15” 25号)要求,规范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法治化,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自然资源、登记办法、国务院、中共中央、深化改革、八届三中全会、市人民政府、总体方案、资源资产、体制改革、生态文明、权责明确、领导小组
TP3;C93
2017-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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