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8704.2016.05.01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对在贫困地区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为推动资源开发成果更多惠及贫困人口,促进共享发展,逐步建立贫困地区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制度,制定本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贫困地区、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方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贫困人口、人民共和国、资源占用、中共中央、制度、原住居民、集体土地、规划纲要、股权方式、攻坚战
F12;TP3
2017-0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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