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8704.2014.06.019
让不动产统一登记走上法治轨道
12月22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将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制定出台《暂行条例》是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有关工作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我国物权制度建设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暂行条例》以物权稳定和便民利民为核心原则,全面落实了国务院有关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精神,明确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本内容,重点规范登记行为,强化政府责任,提高登记质量,增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核心法律依据,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的重大法制成果.
2015-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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