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效能建设九项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第一条 在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基础上,细化本部门(单位)各处室和每个岗位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程序、标准和时限,以及应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第二条 实行岗位责任制应坚持因事设岗、职责相称,权责一致、责任分明,任务清楚、要求明确的原则.第三条 岗位责任应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省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处室应设置统一的标识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第四条 机关工作人员应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做到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胜任本职.第五条 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应作为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内容.机关工作人员应将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作为个人总结的重要内容之一,并结合工作述职接受评议.
机关效能建设、岗位责任制、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专业知识、业务水平、省直机关、群众监督、权责一致、考核内容、机构改革、工作内容、单位、爱岗敬业、标识牌、职能、学习、行情、述职、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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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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