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程序性环境权利的法律分析
一、环境治理模式转型与程序的价值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日益严峻的环境现状对我国以行政命令—控制为主的环境管理模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凸显了这一模式下由于缺乏有效的权力监督和权利救济渠道而大量出现的政府失灵及权力寻租的弊端.不同于法治较完备的发达国家,我国对环境问题的制度回应并未呈现明显的阶段性特性.①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我国的法治发展尚不完善;另一方面,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复合型环境困局也使得我国在面临环境挑战时的价值判断及制度选择较发达国家而言更为困难且难以互相调和.
程序性、环境权利、发达国家、环境管理模式、经济高速发展、经济和社会、制度选择、政府失灵、行政命令、权力寻租、权力监督、模式转型、救济渠道、价值判断、环境治理、环境现状、环境问题、法治发展、阶段性、复合型
D92;X19
2015-0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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