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风景公共利益——一种主客体关系的视角
风景既可能涉及私人利益也可能涉及公共利益.前者主要表现为风景对作为个体的人的精神和生理的增益作用及价值,后者主要表现为风景作为一种人类生存必需品与公共服务品所体现的社会上不确定多数人的利益.
近年来,我国损害风景公共利益的现象愈演愈烈,“风景圈地”、大树进城、景区超容量接待、景区票价高涨、经营权设定乱象、公园高档会所等问题昭示着风景公共利益保护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因此,需要以公共利益保护为导向展开风景公共利益的理论探索,而风景公共利益的属性、风景公共利益的内容识别是这一研究的核心内容.
风景、公共利益、主客体关系、利益保护、必要性与紧迫性、私人利益、人的精神、内容识别、景区、公共服务、大树进城、经营权、超容量、必需品、属性、增益、损害、生理、圈地、票价
F2 ;P73
2015-0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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