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时代法律多元论的基本特征
一、引言
西语中的“legal pluralism”、“pluralisme juridique”或“Rechtsvielfalt"既指“法律多元”,即两种或多种法律规范、法律体系或法律秩序共存于同一社会领域中的现象,也指研究该现象的“法律多元论”.①有学者将法律多元的源头追溯至中古时代的西欧:教会与各种世俗权威的并存为多元法律秩序提供了基础,自治市镇、行业共同体,尤其是商人团体的形成也是促生法律多元的重要因素.①这一判断不仅表明法律自身形态的变化,还揭示出“多元”背后所涉及的历史、政治和经济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全球化时代、法律多元论、法律秩序、中古时代、世俗权威、商人团体、法律自身、法律体系、法律规范、多重因素、自治市、共同体、政治、学者、形态、行业、西欧、历史、经济、教会
D92;I20
2014-0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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