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修正案与“法外修宪”:美国宪政变迁研究
宪法是一种时间性的事物:宪法在过去制定,在现在适用,并指向未来.现代宪政理念对于宪法提出了双重任务.一方面,宪法需要在某个时刻将一个国家的基本制度通过根本法的形式确定下来,防止后来政府部门的背离和宪法的随意改动.这是限制政府、保护公民权利等宪政理念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宪法需要在制定之后适应政治和社会的发展变化.如果宪法不能做到这一点,宪法就会成为历史的陈迹,无法在当代和未来生效;如果一部宪法太难以修改,人们就可能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弃置不用.宪法设计再完美,也不可能毫无缺陷;即便毫无缺陷,后代人们也可以由于历史变迁而发现宪法已经过时因而有所欠缺.宪法既要防止随意变动,又要主动适应变动,这是现代成文宪法的基本特点.
宪法修正案、修宪、美国、宪政理念、政治生活、政府部门、双重任务、缺陷、历史变迁、基本制度、基本特点、公民权利、法的形式、成文宪法、时间性、后适应、后代人、设计、国家、保护
D90;D92
2014-0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20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