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与“旧”之间的英国宪法:原则及其解释
一、导言
光荣革命后的英国宪法史,是宪法“时有弯曲却从未折断”的历史.这样的历史,发生了若干足以改变宪法自身的大事件,却找不到一个革命性的制宪时刻,所以,宪法一直在生长,却从未被设计.光荣革命本身,似乎是一个历史性的断裂,一个为新宪法诞生所必须的新开端,然而,它却没有制定出宪法典,1689年的《权利法案》也只是一部确保议会有权对抗国王的制定法.更重要的是,光荣革命的最终后果是确定了议会主权,一旦这一原则牢固确立,英国便无成文宪法或法典化宪法的发展空间.如果议会是主权者,那么,英国宪法的唯一根本法就是议会主权,或者说,英国宪法可以概括为“‘君临议会’所制定的便是法律”这样一条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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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F0
2014-0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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