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时代的美国法学院:一个比较的视角
一、引言罗格斯法学院(Rutgers School of Law),即1908年草创之际的新泽西法律学院(Jersey Law School),在培养法律学生方面已有百年之久.①像诸多得以幸存并举办百年纪念研讨会的美国法学院一样,它不断繁荣并创造出一种其创立者难以想象的复杂体制.根据官方历史记载,该法学院早年存在一种商业导向的课程,来吸引那些渴望得到实践性法律教育的学生课程安排在下午和晚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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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9;TS9
2012-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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