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爱国主义的一般理论
目前,还没有可适用的对于宪法爱国主义的一般性哲学诠释.主要是通过对哈贝马斯著作的翻译,宪法爱国主义这个观念已经风行于英语世界,这一观念的倡导者更多的是通过阐释哈贝马斯的著作来维护宪法爱国主义,而不是提出一套独立的理论.本文将明确阐释这样一种独立的理论,或者至少是明确阐释这种理论的关键要素与规范性结构.同样,本文也将阐述宪法爱国主义理论自身存在的规范性局限.我主张,宪法爱国主义宣示了一种相当不同的,但相对适当的道德主张,它并不简单地是公民民族主义的一个自由主义变体,甚至也不是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的次级范畴,但同时它也不能自动成为那种激发大规模的平等主义社会经济政策的社会团结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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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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