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律系统核心的司法——卢曼的法律系统论及其启示
一、中心与边缘:法律系统内部的再分化在《法律的现代性:现代法律系统的封闭与开放》①一文中,通过对卢曼的法的自创生理论的一个系统的概览,对下面这些问题,我们已经相当清楚了:现代法律系统最基本的组成单元是沟通,它是一个自创生的意义系统.它具有一种规范的封闭性和认知的开放性.
法律系统、系统核心、司法、卢曼、系统论、自创生、中心与边缘、封闭与开放、意义系统、再分化、现代性、系统内、开放性、封闭性、问题、认知、理论、规范、单元
S75;F27
2012-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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