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监察专员制度评析
大多数民主社会,无法做到公民亲自行使管理社会的权力,大多是采取代议制形式,选派公职人员管理公共事务.由于公共权力凌驾于社会之上,为防止公职人员权力滥用,相应的权力监督制度便逐渐形成并得以发展.在众多监督制度中,瑞典议会监察专员制度颇具特色,并影响广泛.本文试对其形成、地位、组织、职权和功能等进行探讨,以为完善中国的权力监督体制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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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2;F2
中纪委、监察部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廉政法律制度研究”分项目成果之一,本分项目负责人为高鸿钧教授
2011-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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