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制的联系:一个基本认识和立场
一现代中国的法律在形式、内容和精神上,与传统中国已有很大的背离,这应是不争的事实.①然而,这不过是问题的一面,且不免有表面化和文化本质主义的迹象.如果宏观地历史地看,中国法律传统虽已中断,但联系是依然存在着的.我们不妨先注意一下法律与政治关系模式的内在联系,从中可以清晰地察见到历史的连续性.在中国文明形成的最初时期,法律大致是由各种原始习俗所构成,政治主要由宗教礼仪所体现,表现为巫.②虽然巫也发挥法律的功能,但首先是政治性的,原始习俗与宗教或者说与巫的关系完全可以看成是远古中国社会法律与政治的关系.在这对关系中,巫是决定性的,对习俗具有解释和操作上的支配权,习俗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体现政治权力的巫的一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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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B82
2011-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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