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传统,超越创新——对现代英国法治的一种思考
我们也许已经到了这样一个时刻,我们必须在此停顿一下,再次转向调和新旧价值,就如同先前的时代曾经有过的那样;问一问是否可以许可一种价值——无论这种价值有多重要——排除其他价值.人类是太复杂了,他们不可能长期为一种压倒一切的考虑因素所支配;他们要求各种满足,如果追到底,这些满足通常可能是冲突的.——M.J.C.维尔如果从当今的法治理论角度透视,真正的法治与人治是完全不同的.作为一种社会哲学和政治哲学,真正的法治为现代化的自由社会和民主制国家所独有,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或走向其高级形态的产物或标志.它不仅是现代文明人的民主、自由和人权的表征及守护神,而且其本身就负载或蕴含着相当丰富的文明人的社会价值、生活属性和人生意义.同时,它在一定程度上,还标志着人类文明社会的一种良好交际关系、生活方式或生存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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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6;B82
2011-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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