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与近代性之间——《日本民法典》编纂过程与问题研究
日本的近代法,是在西欧法与日本社会嫁接过程中形成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日本法就是西欧法原本的化身.从其过程可见,与近代化要求互为翼羽,承载日本历史传统的文化环境,常常在背后起着过滤作用.——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教授伊藤正己①引言民法(Civil Law)是起源于西方的法文化形式,指以罗马法-日耳曼法为渊源的欧洲大陆私法,是一种以私权为核心的法律系统.作为东方国家的日本,近代以前的法律深受中国隋唐律令及律学的影响,属中华法系的组成部分,因而并无西方样式的私法体系,也不存在西方的民法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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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4;J2
2011-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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