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几点启示
“法治”强调法律的正义性,合乎正义的法律才是真正的良法.“人治”则指贤人政治,强调统治者自律,忽视外在的约束机制.现在看来,儒家的“人治”与法家的“法治”都是君权至上主义,都未主张对君主的权力进行外在约束.两家所认可的法律既不保权利也不限制权力,都是“人治”的工具而已.近代意义上的“法治”指法律是最高统治者,任何人都必须服从法律.它是建立在民主政体之上的.儒家的“人治”与法家的“法治”是专制政体下的产物,决不是真正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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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TQ1
2011-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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