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司法行政的特点与司法改革新动向
一、司法独立与司法行政权的行使法治被理解为社会必须由法来支配,所以说法治社会就是法所支配的社会.在西方法治国家往往确立以下几个原则:(1)宪法具有最高效力.(2)尊重基本人权.(3)尊重和强调司法机关的作用.(4)为了维护个人的自由,防止权力的滥用,要求有公正的程序.在此我们不难看出特别强调作为解决具体纠纷的法院在现代国家结构中的作用.司法权作为与立法权、行政权相并列的国家权力,在制度上由不受其他机关干涉的独立的法院来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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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DF8
2011-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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