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的秩序依赖——国家法何为及对民间法、自然法作用评析
一、现代化、权威失落与法的实效短缺当代中国各种法之所以不被实际遵从,产生了种种严重的失范问题,直观看上去是没有建立起对法的信仰,实则因为民众对支撑着它们的各种权力缺乏足够的认同、信任和忠诚感.任何一种法都有赖于权力的支撑.按韦伯的理解,“权力意味着在一种社会关系里哪怕是遇到反对也能贯彻自己意念的任何机会,不管这种机会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国家法仰仗的是建立在议会、法院、检察院、警察局等之上的正式权力,民间法则依托于宗法组织、村落机构、行会、头人、乡绅等所拥有的非正式权力,而民众的内心之权维系着自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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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49;TP3
2011-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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