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印度药品专利的司法原则及其社会语境
作为世界药房的印度,其仿制药产业蓬勃发展的背后有着特殊的制度逻辑.梵赋生命观和国家改善公共卫生的宪法义务,对印度专利法立法和司法产生了重要影响.印度独立以来,专利法的历次修改,始终坚持为民众提供便宜药品、为本土仿制药企业创造发展机遇的立场.在原研药的高昂价格和社会民众的普遍贫穷的强烈反差下,受印度社会价值体系中布施传统的影响,专利非自愿许可更容易在制度层面被接纳和采用.由印度兴起的节俭创新,其目的在于运用低成本创新改善社会福利;而专利常青现象的实质,在于利用对原有专利的微小修改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技巧,尽可能地延长专利保护的期限.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价值理念冲突.印度仿制药产业的“神话”能否在原研药领域续写,前景并不乐观.
印度药品专利、强制许可、专利常青、专利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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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获得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海外科研合作基金项目“药品专利与印度仿制药产业研究”;本文是北京宸星教育基金会项目
2020-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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