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类型的重构:基于有限责任的引入
有限责任型夫妻债务是新近提出的立法方案,其正当性基础可以从商事团体法中的有限合伙法理中得出.夫妻债务的类型化应转入“狭义个人债务”“夫妻有限债务”“夫妻连带债务”的“三分法”,以“意志分离”和“财产分离”标准对其进行定性检验.“一方表意”型夫妻债务原则上定性为“夫妻有限债务”,但用于共同消费的债务推定为“夫妻连带债务”.夫妻债务的举证责任配置应考虑诉讼主张、事实证明难度、夫妻关系私密性、行为控制风险分配等因素.对债务用途、财产混同的举证,需区分不同争议类型,且适当倒置举证责任.
夫妻债务、有限责任、“双重分离”、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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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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