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民族主义(1922-1931):司法的政治参与、进程与意义
“民国”司法是一个价值理念、制度设计与实践各层面冲突与回应所形成的转型格局.我们研究“民国”的司法历史,仅仅注意于裁判进程或者司法的制度转型是不够的.我们需要注意于司法在政治与社会中的参与角色及功能问题.“民国”持续十年(1922-1931)的司法政治化进程,标志与发起动力为华盛顿会议,内容表现为中国司法界的“建国运动”,即以主权为导向的司法民族主义,结果则表现为司法进程上的专家司法向政治家司法的转型期.此一时期,为“民国”法律民族化运动中的现代性追求部分,即现代民族国家的合法性建构过程.中国现代性的研究中,需要注意到司法领域中的民族国家建构进程.
司法民族主义、司法大宪章、司法政治化
D9 ;D92
2017-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7页
134-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