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法上的“不能履行”——兼论我国合同法的债务不履行形态体系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我国合同法上的“不能履行”——兼论我国合同法的债务不履行形态体系

引用
由于认为我国《合同法》的债务不履行规则采用“混合进路”的体系,再加上对三分体系的不了解,有学者认为我国《合同法》第117条第1款存在“漏洞”.历史和比较的考查证实,“不能履行”并非德国法上的履行不能,所谓的“漏洞”也不存在;我国《合同法》的债务不履行规则实际上采用了“救济进路”的体系.

不能履行、履行不能、不可抗力、救济进路

DF5;H0

2017-0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7页

151-16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清华法学

1673-9280

11-5594/D

2016,(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