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犯时代的违法性认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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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9280.2015.04.002

法定犯时代的违法性认识错误

引用
法定犯时代的到来,凸显了违法性认识错误问题的意义与复杂性.大幅高频的法定犯立法,加剧了“不知法者不免责”的传统观念与责任主义的冲突.但是,刑法日益繁重的规制任务,又不允许追求“不知法者不为罪”的理想图景.在这种局面下,理论研究的重心应当由违法性认识必要性的理念宣扬,转移到违法性认识错误的可避免性判断的技术层面上来.构建兼顾责任主义与刑事政策,并能够为司法实践接纳的解决方案.在错误的可避免性的判断尺度上,应当按生活领域/专业领域区分适用个别人尺度与一般人尺度,同时根据作为犯/不作为犯以及本国人/外国人的不同情况区分把握.在错误的可避免性的审查条件上,应当递进性地考虑客观上是否存在查明法律的机会,以及主观上是否尽到查明法律的努力.根据错误可否避免的审查结论,分别赋予错误者以减免或从轻处罚的法律后果.

法定犯时代、违法性认识错误、责任主义、刑事政策、可避免性判断

D9 ;D91

2015-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5页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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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9280

11-5594/D

2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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