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行为保证人地位的理论根据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3-9280.2014.05.011

先前行为保证人地位的理论根据

引用
先前行为保证人地位面临正当性质疑,目前有代表性的实质法义务理论中,无论是先行行为说、危险创出说还是支配理论、管辖理论均难以为先前行为提供实质化根据;以此为由否定先前行为保证人地位,主张对先前行为人论以过失中止犯、结果加重犯、第三类不作为犯或作为犯的观点,也存在疑问.应从刑事政策的角度,论证先前行为人最可能、最应当承担结果回避义务,肯定其保证人地位.从这一理论根据出发,还可得出如下结论:先前行为保证人地位应限定于重大法益,并且源自违法行为;在不成立先前行为保证人地位也足以保护法益的场合,无需承认该义务类型.

先前行为保证人地位、实质法义务、刑事政策、归责

DF6;D91

本人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社会风险防范和刑法义务构建”11YJC820151

2014-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162-17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清华法学

1673-9280

11-5594/D

2014,(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