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公约中国民待遇的“例外”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3-9280.2013.02.009

知识产权公约中国民待遇的“例外”

引用
知识产权公约中规定了不适用国民待遇原则的保留事项,除此之外,研究发现仍然存在缔约国国民与本国国民享受同等知识产权保护的“例外”.这种例外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形成的主要原因有公约最低保护标准、知识产权起源国的权利状态、公约中的实质性互惠条款和缔约国的特别立法等几类.我国权利人和立法司法机关需积极应对,全面理解并灵活利用例外,以维护其在国际竞争中的合法权益,并避免不必要的贸易争端.

国民待遇、知识产权公约、例外、保留、互惠

7

D99;F74

本文部分研究得到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2012M520226;清华大学文化传承创新基金"优先领域导向类"项目2012WHYX018;欧盟伊拉斯谟LiSUM项目的资助

2013-05-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150-16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清华法学

1673-9280

11-5594/D

7

2013,7(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