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280.2013.02.003
通过立法发展宪法——兼论宪法发展程序间的制度竞争
修改宪法、解释宪法与立法授权是现行宪法为其自身发展所储备的三种平行的程序通道.宪法实施三十年来,三种程序之间的制度竞争使得立法成为了一种主流的宪法发展方式.通过立法,特别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我国一些重要的宪法性制度得以构建和完善起来.无论是横向、纵向国家机关之间关系的调整,还是地方国家机关之间关系的协调都有了更加明确的原则和规则指引,而这些原则和规则也大大丰富了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内的宪法制度.总结这一独特的宪法发展方式,不仅拓展了对宪法规范外延的认知,而且对构建和完善面向未来的宪法实施制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宪法发展、制度竞争、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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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D92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律询问答复研究"2010FFX005
2013-05-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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