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280.2011.03.011
论动产占有的权利推定效力——以《德国民法典》第1006条为借鉴
动产占有的推定效力更多地涉及占有人权利的证明责任与主张责任.由于权利推定的内容是权利或法律关系的状态,在实际上难以被推翻,因此德国通说舍弃了<德国民法典>第1006条的文义解释,而将该规范理解为法律上的事实推定.但若受益于推定效力的占有人对于占有取得原因保持沉默,势必会给推定相对人带来驳斥的困难,德国学说为保证诉讼当事人在占有推定情况下,依然享有同等的攻击防御机会,提出种种学说来修正这种对于推定相对人不利的诉讼状态.
事实推定、权利推定、占有推定效力、武器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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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9
2011-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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