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280.2011.03.003
民事诉调结合新模式的探索——以整合现行调解路径为基础
在民事纠纷大调解的格局下,调解的种类繁多,主持调解的力量分散,实效性差.而人民调解作为一种诉讼外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对于分流案件、缓解诉讼压力有着重要的意义.为了保证人民调解的长效发展,应当使之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使协议真正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司法的优势在于法的运用,因此诉讼中的法院不宜采取说服教育的方式审理案件.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既使人民调解获得了司法的支持,也体现了司法最终审查的权威地位.
诉调结合、社区法庭、司法确认、事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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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91
2011-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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