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280.2010.06.008
美国法律现实主义:内容、兴衰及其影响
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美国法律现实主义运动,缘起19世纪中叶以后愈演愈烈的“普通法危机”,在继承进步主义法律批判,吸收“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社会科学新成果的基础上,开辟了一条更为美国化的法律思想路径。法律现实主义主张“反概念主义”的思维模式、“事实中心主义”的研究方法、“情境主义”的立法/司法技术和“渐进改良主义”的法律发展道路,是罗斯福“新政”时期的“官方法学”。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社会情势和文化氛围的转变,这场运动走向了衰落,但现实主义思维已经深入美国的法律实践和法学教育,并在法律思想领域继续产生深远的影响。
法律现实主义、反概念主义、事实中心主义、情境主义、渐进改良主义
D90(法的理论(法学))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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