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280.2010.03.009
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的立法思考
<侵权责任法>通过后,立法重点已转移到<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的制定上来.本文阐述了改革现有冲突规则的必要性,并对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的立法目标、指导原则与思想、立法内容、立法技术和方法进行了前瞻性的探讨.本文认为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的制定应以系统化、现代化、科学性和必要的开放性为目标,应以最密切联系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之间公平的实现与利益的兼顾、国内外法律体系的平等对待以及较弱方当事人的保护为指导原则与思想,同时,应恰当地运用比较法方法和立法技术.
涉外、民事冲突规则、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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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9
中欧法学院China-EU School of Law项目《<罗马I规则>后的欧中国际私法在合同事项上的法律冲突规则之比较与前景Conflict of Laws Rules in contractual Matters in European and chinese Private Intemational Law after the Rome I Regulation:Comparison and Perspes》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0-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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