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280.2010.01.012
合同的概念与我国债法总则的存废——兼论我国民法典的体系
现有合同概念使得合同属于债的传统观点动摇.债法总则的存在并不具有体系的融洽性.取消债法总则的设置,具有理论存在的基础.在我国未来的民法典总则中,应该设置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定,同时规定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内容.
合同的概念、合同法总则、债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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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 ;D92
徐涤宇教授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现代中国民法的知识转型:知识社会学的考察"06JA820047
2010-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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