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利"之作为"中华共识"——兼及"西式功利主义"与中国"大利主义"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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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利"之作为"中华共识"——兼及"西式功利主义"与中国"大利主义"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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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功利思想可分"合理利他主义"与"极端利他主义"两派,道家功利思想属"极端利他主义",中土佛教同样以"极端利他主义"为"大善"、为依归,它们均属"大利主义"之范畴;此外还有"义利兼忘"之"超功利"的一派思想,认为"小人"讲"合理利己主义"、"贤人"讲"合理利他主义"、"圣人"讲"极端利他主义"都不是最高层次,最高层次是"义利兼忘".中式思想有讲"合理利他主义"者,如儒家;有讲"极端利他主义"者,如墨、道、释诸家;有讲"超越功利"、"义利兼忘"者,如后期墨家、杨朱、邵雍诸人.唯独没有讲"利己主义"者,不讲"合理利己主义".更不讲"极端利己主义",这就和西式功利思想形成鲜明对照.中式思想之全体是"际天人"而讲功利,是立于"宇宙背景"而讲功利,如此讲功利,就是所谓"大利"."大利"之作为"中华共识"表明人类思考功利问题不止西洋一路,人类解决功利问题不止西洋一系."大利"之作为"中华共识"表明"利已"之上有"利他","利他"之上有"利物","利物"之上有"忘利","西式功利主义"未能实现功利思想的"最后一着"与"桶底脱落",未能达至功利思想的"究竟真理".

大利主义、功利主义、利己、利他、利物、忘利

25

B2(中国哲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7BZX039

2010-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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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000-0062

11-359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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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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