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世俗与艺术的媾和:论唐代女冠诗的审美中和
唐代女冠诗人持有的宗教身份与负载的文化背景之间的矛盾对抗性质,使其诗歌创作呈现出耐人寻味的多元内涵.一方面,儒教与道教的教义决定了她们宗教选择的世俗化倾向与现实生活的非宗教性特征;另一方面,世俗人生中的"爱情"与"婚姻",则成为她们颇具宗教情结的精神寄托.作为维持精神平衡和释放生命激情的载体,诗歌成为她们生命意兴、人生理想与独立人格的"中和"体现.三者的媾和,不仅意味着现实主义的理性精神与浪漫主义的艺术精神的融合,而且典型体现了中国古典美学的审美"中和"原则.
世俗化、宗教情结、生命意兴、独立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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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7.2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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