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292.2015.15.009
推行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回顾与思考
2011年末,国家财政部为进一步深化集中采购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11]87号),正式启动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批量集中采购成为政府采购业界新的效益增长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浙江海盐县从2007年开始就试行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并称作“定期统一集中采购制度”,从实施效果来看,资金节约效果明显。批量集中采购为解决“天价采购”或“豪华采购”,以及单位之间的“攀比性采购”提供了制度性改革。有利于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优势,从而得到更优惠的价格,实现财政资金的节约,多年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批量、集中采购、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试点工作、采购工作、效益增长点、财政资金、实施效果、节约效果、规模优势、采购制度、制度性、统一集、海盐县、财政部、浙江、通知、启动、价格
F83;S19
2015-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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