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292.2011.06.030
浅析村民委员会自治职能的错位与完善
以村民自治为主旨的村民委员会制度,是我国当前村级公共事务管理体制的核心,亦是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文以村委会的自治职能为进路,探讨了实践中村委会自治职能错位,扭由了党村与政村的关系,并提出针对性完善方案,以期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能够不断完善与发展.
村民委员会、自治职能、错位、完善
D63;D92
2011-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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