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292.2008.12.056
论我国应收账款质押中的风险控制
应收账款质押是指权利人,包括企业和个人,将其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者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进行质押,当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债务时,质权人就该应收账款优先受偿.应收账款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应收账款质押在我国是一项新兴的法律制度,为了保障其运行中的安全,消弭风险,需要在标的范围、公示方法、质权实现等方面加以控制.
应收账款、风险控制、设质登记、质权实现
D92;F27
2008-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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