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292.2006.06.018
民营企业中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基于债权人的研究
本文在分析了银行应作为债权人参与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的核心主体的基础上,从民营企业与银行两个层面阐述了银行参与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的必要性与现实意义,进一步分层次探讨债权人参与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的模式,并提出发展多层次金融体系、推进建立银企间的关系型融资、健全相关法制体系的建议.
民营企业、债权人、公司治理
F8(财政、金融)
2006-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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