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地区垄断与开放共享的市场经济体制之建立
地区垄断是我国行政性垄断的突出表现形式,地区垄断表面上是地方政府对本地企业单位采取保护措施,实则不利于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从长远角度更不利于区域与国家市场经济发展,也不符合我国《反垄断法》第五章的规定及立法精神。文章从地区垄断外在表象出发,通过探讨现象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对减轻乃至遏制地区垄断,建立开放共享的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一些建议。
地区垄断、行政性垄断、市场经济体制
F12;D92
2013-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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