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下4S店的生存之道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先后在石油、电信、汽车和银行等多个领域掀起反垄断风暴,针对汽车行业,特别是进口汽车渠道控制的反垄断调查已在进行,后续的各项汽车反垄断法的各项规范也在紧锣密鼓的实施。在国外,垄断一般是指少数大型企业为了获得高额利润,通过相互协议或联合,对一个或几个部门商品的生产、销售和价格进行操纵和控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指的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法所称的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反垄断法、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关市场、汽车行业、渠道控制、人民共和国、国家发改委、垄断协议、限制竞争、市场能力、市场地位、商品价格、垄断行为、进口汽车、高额利润、型企业、银行、销售、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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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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