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070.2017.23.313
论《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的不足与完善
2009年12月26日通过、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7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这一条文所体现的立法理念和操作规则,得到立法和司法领域的高度赞扬,认为是我国民法在尊重人权,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一大进步。同时,也在学界引发了热议。本文在肯定该条文进步性的同时,从法理角度对该条文的不足提出了个人思考,在此基础上上提出完善建议,希望能对今后的理论研究提供借鉴基础。
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完善
D99;F272;D6
2017-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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