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070.2017.20.354
浅谈政府会计改革
为了满足《中国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立法要求和十三五发展目标,我国政府会计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新时期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政府权责发生制会计的改革和完善十分必要,同时也要加强预算会计的完善,实现政府预算、会计与审计协同发展。
政府会计、改革
F810.6;F230;D616
2017-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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