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070.2016.04.343
浅论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优化
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已然确立,但是在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的启动程序仅赋予了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范围狭小,同时在受理案件的范围也只是法律明文的污染环境和侵害众多消费者等方面,应当在进一步明文扩大民事公益诉讼适用领域的同时,赋予检察机关和公民个人的原告资格,减少有关组织作为适格原告的法律限制.
民事公益诉讼、主体、适用领域
D925.1;F713.55;R742.1
2016-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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